按照《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经江苏省科协审核通过,江苏省光学学会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。
根据《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各单位推荐的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、学风正派、热心学会工作的科学家、专家和科技工作者,以及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的科技管理工作者,并注意地区、部门间的代表性。理事人选应经其所在单位推荐产生,并报省科协审核同意。理事会成员一般要求在职。理事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。
理事会组成要体现老、中、青的结合,其中55岁以下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二,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进入理事会。
相关表格见附件: